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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astmasters International, District 67

 

裁判長須知

A、介紹評分內容:演講內容必須為原創性。












50

1.演講佈局

就是演講者為了讓聽眾瞭解內容,對全篇演講所做的安排。演講應以一個特定目標為中心為鋪排,且應分為開場、本文和結論三大部分。好的演講一開場就應能吸引聽眾,接著順序推進,引導到精彩的結論。演講中應引入相關例證、說明、事實和數字,不著痕跡地融入主題結構,構成一篇一氣呵成的演講。

2.演講效果

雖然部分效果可由聽眾的反應來衡量,但還是以評審的主觀判斷為主。演講有沒有效果,可用以下的問題判定:「我能理解演講者的目的嗎?」、「演講和預定目的有直接的關連嗎?」、「演講者是否引起了聽眾的興趣?」、「演講主題適合現場聽眾嗎?」。

3.演講價值

沒有價值的演講不值一聽。演講者有義務提供新鮮而有意義的話題,讓聽眾覺得心有所得。雖然演講應該言之有物,但也可以用輕鬆、幽默的方式來表達。



30

1.形體表現

動作是演講效果的一部份,演講者應依照演講內容,用動作來加強效果。深沈、哀傷、幽默、訓誡式的演講,各有不同。演講時應藉各種肢體語言如手勢、表情、走動等來配合論點。

2.聲音表現

聲音是傳送信息的工具,語調應該隨內容高低有致。速度快慢、音量大小也應有所變化。好的聲音應該字字清晰、一聽就懂。

3.風度表現

態度間接表露了表演者的真我。演講者應充滿熱忱與自信,表現出對聽眾的關心和對聽眾反應的信心。



20

1.用語適當

措辭要和演講目的相呼應,也應適合聽眾的特性。用語要能清楚傳達意思、因地制宜。

2.用語正確

用語正確能確保聽眾注意演講內容。從發音、咬字和語法運用是否精確,可以看出演講者控制語言的能力。










演講佈局30%

演講者為了讓聽眾了解內容 , 對全篇演講所作的安排。 演講應以一個特定目標為中心鋪排, 且應分為開場、本文和結論三大部分,演講中應引入相關例證 、說明 、事實和數字融入特定目標 , 一氣呵成。

演講效果25%

針對問題所做的答覆是否砌合主題?是否表達演講者之決心?是否表達明確符合邏輯?

形體表現15%

動作是演講的一部分。演講者應依演講內容,用動作來加強效果,演講時應藉各種肢體語言如手勢、表情、走動等來配合論點。

聲音表現15%

聲音是傳遞信息的工具。 語調應該隨內容高低有致,速度快慢、音量大小也應有所變化。 好的聲音應該字字清晰,一聽就懂。

用語用辭15%

用語正確能確保觀眾注意演講內容。 從發音、咬字和語法運用是否精確、可以看出演講者控制語言的能力。




分析能力40%:

講評者的分析應具體精簡,以條理分明的方式指出講者整體表現的優點和缺點。評語中肯而合邏輯。

建議30%:

講評者建議要實際、可行、正面、積極,指出改進的方向,幫助演講者精益求精。

表達技巧15%:

講評者在提出建議時,要能體會演講者的感覺與需求,以不傷害講者的溫和友善的方式提出講評。

總結表現15%:

概括評語、提出建議和鼓勵,促使演講者繼續努力改進。

B

計時規則

1

從參賽者說出第一個字時,開始計算時間。

2

若參賽者在說出第一個字之前,即以有聲或無聲的方式在到達演講台之前與觀眾進行溝通(包括放音樂或其他音樂效果、其他人員的舞台動作),計時員即以此時間點開始計時,若參賽者因此而導致講演時間超過規定,則被認定為不合格。




時間規定為57分鐘。計時員會在
五分鐘舉綠旗(一直舉著)
六分鐘舉黃旗(一直舉著)
七分鐘舉紅旗(一直舉著,且不會再有任何聲響告知已經超過730秒),
凡參賽者所使用之時間不足430秒、或超出730秒者均視為不合格。




時間規定為1230秒。計時員會在
一分鐘舉綠旗(一直舉著)
一分三十秒舉黃旗(一直舉著)
二分鐘舉紅旗(一直舉著,且不會再有任何聲響告知已經超過230秒),
凡參賽者所使用之時間不足1分鐘、或超出230秒者均視為不合格。




時間規定為1230秒。計時員會在
一分鐘舉綠旗(一直舉著)
一分三十秒舉黃旗(一直舉著)
二分鐘舉紅旗(一直舉著,且不會再有任何聲響告知已經超過230秒),
凡參賽者所使用之時間不足1分鐘、或超出230秒者均視為不合格。

 C

指派但不公開「同分裁判」。

 D

抗議:

抗議對象僅限於裁判及參賽者,並在宣佈優勝者及候補人之前,向總裁判或比賽主席提出,不論參賽者的來源或資格如何,比賽主席應在比賽會議宣告散會之前,先行告知參賽者其資格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