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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席問答比賽評審標準

 

即席問答比賽評審標準

演講佈局 30%:



55%

演講者為了讓聽眾了解內容 , 對全篇演講所作的安排。 演講應以一個特定目標為中心鋪排, 且應分為開場本文和結論三大部分演講中應引入相關例證 說明 事實和數字融入特定目標 , 一氣呵成。

演講效果 25%:

針對問題所做的答覆是否砌合主題?是否表達演講者之決心?是否表達明確符合邏輯?

形體表現 15%



30%

動作是演講的一部分。演講者應依演講內容,用動作來加強效果,演講時應藉各種肢體語言如手勢 表情 走動等來配合論點。

聲音表現 15%:

聲音是傳遞信息的工具。 語調應該隨內容高低有致,速度快慢 音量大小也應有所變化。 好的聲音應該字字清晰, 一聽就懂。

用語是當 10%:



15%

措辭要和演講目的相呼應,也應適合聽眾的特性。用語要能清楚傳達意思、因地制宜。

用語正確 5%:

用語正確能確保聽眾注意演講內容。從發音、咬字和語法運用是否精確,可以看出演講者控制語言的能力。

   
   

評審守則

   

1.

評審在決定名次時,應注意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見。不要考慮參賽者所屬分會、分區,也不要考慮參賽者的年齡、性別、種族、宗教、職業、政治立場。評審時應全然客觀。

2.

評審不為參賽者計時,評審時也不考慮參賽者演講時間是否超過或低於標準時限。

3.

評審應遵從比賽規則及評審規則,除非另有規定,評審應避免公開批評比賽過程,也不可洩漏個人評分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