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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款償還準則  
 

墊款請償單

一、 可用款項分為存放世界總會(World Headquarters)及台灣總會(District 67)二大部分。
   
二、 存放世界總會款項:用於訂購世界總會用品目錄(Supply Catalog)各種訓練教材(Training Material),限由各部總監(Division Governor)彙總所屬區及分會(Area & Clubs)需求,轉請總會秘書長統籌向世界總會訂購,,同時通知財務長,俾利帳務控管。
   
三、  存放台灣總會款項:合於世界總會規定可支用之款項,各部總監及其所屬先行墊付後,得填寫「墊款請償單(Voucher for Reimbursement)」,並檢附適當的收據向總會申請歸墊。
   
四、 各項墊付費用之請求,限由各部總監彙總所屬各區及各分會之各項墊款向總會提出申請。
   
五、 申請費用歸墊請填寫「墊款請償單」,並請以一事Activity/Event一單Voucher)為原則,分別填寫。
   
六、 墊款請償,務請檢附足資佐證之發票或收據。
   
七、 墊款請償請於費用發生後一個月內向總會提出申請,以利按月登帳陳報;又本會計年度為2007630日,逾此日所發生的活動, 無法歸墊。
   
八、 提出申請時,請填寫「墊款請償單」,並檢附足資佐證之發票或收據,先寄送財務長彙集轉陳總會長核可後,即儘速於一個月內歸墊;惟費用項目需合於世界總會之規定,並以不超過可支用額度為限。
   
九、 旅費歸墊,總會幹部及部總監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 3,000元,區總監(Area Governors)每人每年不超過新台幣 1,000元。
   
十、 合於世界總會規定之用途及費用別摘錄如下,細項請參閱預算表:
 

項目或活動

費用細項

Membership and Club Extension

Purchases and printing of Prom./ Educ. material

Communications and Public Relations

Advertising and Public Relations

Officer Training

Awards, Recognition, Certificates

Speech Contests and award

Typesetting

Administrative

Printing

Travel

Postage, Stationary, Telephone

Other

Audiovisual Equipment, Meeting room exp.

   
備註:
一、 總會補助各幹部訓練主辦分部之款項以實報實銷為原則,即最多為依各分會參加人數核定之補助總額。
   
二、 收據可以是文具、印刷、場租、雜費等報銷,請勿用餐點或油單收據 ,若無法提供收據
請根據實際之花費,由主辦分部之部總監自行開立中文之費用證明,簽名後會同制式之費用申請書(可到我們總會之網站下載),送總會長及財務長審核簽名,即可生效撥款至您指定之帳戶。
   
三、 

所有單據都會寄到世界總會之財務單位存查。